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侵权责任是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是以下几点:
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6.因医疗产品致人损害的;
7.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8.高度危险责任中,由高度危险品的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9.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10.因质量问题,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11.在道路上倾倒、堆放、遗撒妨碍通行物的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12.其他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情形。
二、无过错责任的弊端
无过错责任的产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需要,加大了对受害人的法律保护,但在审判实践中,无过错责任与过错责任并存,其不足之处和存在的缺陷愈来愈多地暴露在人们的面前。无过错责任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无过错责任缺乏必要的弹性。所谓弹性,就是可伸缩性、可解释性和可变通性。
三、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的不同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的不同如下:
1.无过错原则的行为是法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就是,按照行为人的过错推定其在某种情况下应当负责的归责原则,这里的过错一般是法律规定了的某种义务但未做到。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行为人能证明不存在这种过错,那么就不能推定其应当在此情况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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