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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立彪
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拟于9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引人关注的一大亮点,是将允许街道办事处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除了深圳,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兰州等城市也在探索外摆经营的相关政策,支持“地摊经济”发展。
“地摊经济”是一种颇受争议的经济形式,具有明显的两面性。从积极的方面讲,它有一些优势特征,如便利市民就近购物,降低交易成本,为低技能人员拓宽就业渠道,丰富城市文化结构等;从消极的方面讲,它的劣势也不少,如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交易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等。
“地摊经济”两面性的优劣呈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直接相关。改革开放初期,许多人通过摆摊开启了自主创业的第一步,“地摊经济”一度繁荣,对就业和经济增长作出了不小贡献。但随着时间推移,占道经营、噪音扰民、假冒伪劣等问题不断出现,“地摊经济”的负面性凸显,各地开始加大治理力度。
对于具有两面性的事物,必须一分为二地看待,对待“地摊经济”态度亦当如是:其优势面应适当“放”,其劣势面要加强“管”,做好“放”“管”平衡,而不是有所偏废。过去一个时期,一些城市管理者基于对城市建设的片面认识及出于管理方便,往往更多地要求整齐划一,视摊贩为城市规划和形象的破坏者,以简单粗暴的手段禁之驱之。严管之下,城市倒是干净了,但“地摊经济”消失之后,不光烟火气没了,消费者的生活不方便了,城市经济发展也受到影响。
“地摊经济”是城市综合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一个刻度与窗口。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许多城市的管理者逐渐认识到“地摊经济”的重要性,开始以更理性的态度对待这一特殊城市构成元素:划定一定的范围、制定相关标准,把“地摊经济”整合到一起,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推出更多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在不影响城市管理的前提下,让“地摊经济”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并存。
2020年5月,中央文明办明确要求,在当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中,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消息一出,备受社会关注。这一重磅举措为重启“地摊经济”按下“快进键”。此后,各地纷纷推出相关政策,为“地摊经济”松绑,“地摊经济”加速回归,城市烟火气升腾起来。
我国今年的发展重点为扩内需、保增长、促消费。在此背景下,“地摊经济”作为重要业态,可以以更加多元化的方式提供服务和商品来促进消费。但是,更大力度促进“地摊经济”发展,绝不意味着放松对“地摊经济”的管理。有评论指出,让“地摊经济”回归,是为了让民众找到更多的致富路径,是为了给底层群众一个避风港,但发展“地摊经济”要符合时代特征,撕下“脏乱差”的标签,让“干净、安全、有序”成为“地摊经济”的新注脚。
对于发展“地摊经济”,政府需要做好的核心工作就是“放”“管”结合,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一方面,要坚持为民纾困、促进就业、维护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保障公众安全、稳定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尽量采取包容的政策原则,多以鼓励和支持为主,避免出现城市管理执法过度或者标准不一等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由此带来的交通堵塞、环境污染等问题也要严格管理。
为“地摊经济”松绑并非一时之需,而推动“地摊经济”发展应是社会常态,这也对城市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各地都能搞清管理的责任和市场逻辑,在促进“地摊经济”合法良性发展中体现城市治理的“制度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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