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3、证券公司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4、未经证监会批准,任何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融资、融券。
5、扩展资料意义提高市场的流动性融资融券的启动将为市场输入新鲜的资金血液,这点将会对市场产生积极的作用(当然目前更多是心理层面上的作用)。
6、对于市场中的存量资金而言,融资融券业务无疑有效的提高了其流动性,放大了资金的使用效用。
7、而信用交易制度也为银行中累计不少的流动性释放到股市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8、2、完善价格发现功能欧美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发展经历证明,融资融券者往往也是市场中最为活跃的交易者,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对信息的快速反应,和对股价的合理定位都有起到非常好的促进作用。
9、融资融券者成为价格发行功能实现的主要推动力量。
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网-融资融券业务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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